一、 活動期間
(一)徵件期間:即日起至98年10月31日止(郵戳為憑)。
(二)評審及公布得獎名單:98年11月底前公布至「點‧台灣」網站。
http://www.clicktaiwan.com.tw/taiwan/activity/creativeservice/index.html
二、 主辦單位:中華電信基金會
指導單位: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
三、 徵選資格
(一) 參賽對象
全國大專院校生及全國大專院校服務性社團。
(二) 參賽資格
- 參賽者需具備國內大專院校在校生身份(需附在學證明)。
- 參賽者人數不拘,唯需至少一人具備服務性社團社員身份,並曾參與社區服務活動至少一次。
- 參賽者於報名表需列出所參與之社區服務活動之詳細內容、時間及為期多久等,並需附上活動照片以供參考。
- 參賽者列出所參與之社區服務活動內容將作為評分參考。
- 參賽者(個人或團體),需對社區服務工作具有高度熱忱,且曾投入社區服務工作。
四、 徵選作品規格
(一) 企劃主題
A組:社區數位學習教育、社區產業發展等推動
推動社區內網路使用、數位學習教育、人文教育、社區產業發展等相關社區事務之服務企劃皆可提出。
B組:數位平台在社區服務上的應用
如何透過數位平台來服務社區之相關服務企劃皆可提出。
(二) 企劃形式
企劃書可為任何形式,唯能清楚表達參賽者想法,並且為可執行的提案。且企劃書內容中需提出計畫目的與目標、內容簡介(具體社區服務方式)、執行方式、作業期程、預估經費等。
五、 報名方式
(一) 收件日期
即日起至98年10月31日止(郵戳為憑)。
(二) 投稿方式
參賽者應將報名相關資料及參選作品一併寄出或親送,並於信封上註明《『創意服務』企劃徵選》,以掛號寄出或親送至中華電信基金會(100台北市信義路一段21-3號102室 )周小姐收
(三) 報名資料
報名檢送資料如下,缺件者如經通知仍逾期不補,則視同棄權:
- 報名表(紙本)一式三份。
- 企劃書(紙本)一式三份。
- 報名表與企劃書電子檔(燒錄至光碟)。
- 參賽者全體成員:
(1) 國內外大專院校在學證明。
(2) 至少一人:參與國內大專院校服務性社團證明、參與該社團活動內容與照片、影片或其他相關證明等。
- 前點各款檢附之資料不全者,本基金會應通知限期補正,補正以一次為限。參賽者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仍不全者,即不受理該組參賽報名。
- 參賽者報名資料(包括檢附之參賽企劃書、光碟、報名表)不論獲獎與否,概不退還。
六、 評審方式
(一) 由基金會與外聘評審組成之評審團,將針對企劃書的創意(30%)、可執行
度(30%)、完整度(20%)與預期效益(20%)等項目作評選。
創意 |
可執行度 |
完整度 |
預期效益 |
合計 |
30% |
30% |
20% |
20% |
100% |
(二) 經初選後每組將選出5名進行複選,並於11月20日以前於「點‧台灣」網站公告複選名單,複選將以面試方式進行,經面試後決定首獎、二獎與優選,頒發獎金及獎狀以茲鼓勵。
(三) 2009年11月底前,於「點‧台灣」網站公告得獎名單。
七、 獎勵方式
每一組之獎項如下:
首獎(1名):新台幣50,000元,獎狀一只。
二獎(1名):新台幣25,000元,獎狀一只。
優選(3名):新台幣10,000元,獎狀一只。
八、 注意事項
(一) 權利
得獎組別可以獲得該獎項獎金與獎狀一只,但須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,需扣繳10%稅金。
(二)義務
得獎組別之企劃書,以參賽者為著作人,其全部著作財產權於得獎同時讓與中華電信基金會;且參賽者應保證其參賽企劃書等相關資料,係為參賽者之獨立創作,並無侵犯或抄襲任何第三人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情事。
九、 活動聯絡人
中華電信基金會 周慕姿小姐
洽詢電話:(02)2344-5766
Email:service@chtf.org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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